各区城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城管局:
根据市政府“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芜湖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芜湖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芜湖市渣土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决定开展冬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12月 28日—2021年2月10日
二、整治任务
1.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
(1)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对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清查,建立台账,形成任务清单,督促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同时监督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根据技术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洁维护保养,并建立台账,保证设施正常高效运行。
(2)全面禁止建成区内露天烧烤。城市建成区所有烧烤经营户必须进店经营,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高效运行。
2.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1)督促各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2)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规定,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渣土运输实行全密闭化,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
三、工作措施
各区城管部门依据《芜湖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芜湖市渣土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各区制定的相关专项整治方案,积极主动对接各职能部门迅速展开餐饮油烟、扬尘大气冬季专项整治行动,每周组织2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
1.各区城管局牵头辖区内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城区露天烧烤食品行为的查处,督促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联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业单位超标排方油烟的行为 ,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各区城管局依据《芜湖市渣土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督察支队每周联合各辖区城管局开展随机检查,进一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开展餐饮油烟、扬尘污染冬季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市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督察支队支队长、各区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察支队。各区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职,按要求切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
2.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强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普及。
3.及时报送信息。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每周一报,各区城管局要明确联络人,按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及相关佐证材料每周五上午报市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支队